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3月29日印发《上海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元汇股票配资,明确提出16项重点工作任务。
通知指出,2024年全上海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%,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%,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控制。工业和通信业(含IDC及5G基站)方面,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%;通信业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5万吨标准煤以内。交通运输业方面,航空客运业、航运业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力争有所下降,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50万吨标准煤以内(不含新增国际航线能耗)。公共建筑方面,既有超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%以上;实施建筑节能改造(节能率不低于15%)100万平方米以上;行业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达到合理值比例达到90%;行业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达到先进值比例达到40%。公共机构方面,市级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(碳排放)下降1%;市级机关单位人均能耗(碳排放)下降1.2%。
通知对上海市重点企业提出煤炭控制目标: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、华能华东分公司、申能(集团)有限公司、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、上海华谊(集团)公司、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石化高桥石化分公司的煤炭消费(不含石油焦)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773万吨、729万吨、856万吨、1170万吨、190万吨、182万吨和59万吨。
通知明确提出16项重点工作任务。其中包括,有效衔接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,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,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;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,加快引入市外绿电资源,推进市内新能源建设,力争新增光伏装机60万千瓦以上;组织各领域、各区抓紧下达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节能降碳目标,“百”“千”家工业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能耗总量原则上削减1%以上,“百”“千”家交通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能耗强度原则上削减1%以上。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和交通领域绿色低碳;大力发展循环经济,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核心支撑作用;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;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;推进绿色低碳区域行动,启动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创建;加快构建本市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,协同推进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;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;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;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等。
就深入推进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,通知指出,加快吴泾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,推动漕泾综合能源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。加强落后产能调整力度,实施调整项目450项。加快布局和培育绿色低碳新赛道产业发展,推动新型储能、氢能、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。加快数字赋能,推进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。落实“百一”行动计划,推进100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能源审计。
通知要求元汇股票配资,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平台功能全面上线。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、碳排放双控目标考核制度。制订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。推进各区全面完成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。完善产品碳足迹相关制度,推进低碳供应链建设。